長海斯達船舶蓄電池循環耐久能力試驗
循環耐久能力試驗
試驗應以完全充電的長海斯達蓄電池進行。將完全充電并調整好電解液比重及.液面高度的蓄電池放在溫度為40士2C的水浴槽內,連接到一個連續循環試驗裝置上,以2I2A的電流放電1h 后立即以2I20A的電流充電5h為一個循環。長海斯達蓄電池在水浴槽內的放置方法和過充電耐久能力試驗相同。.
蓄電池在連續進行36次循環后,與耐久能力試驗電路斷開并開路放置96h,然后蓄電池在水浴槽內立即以規定的電流Ir進行放電,至單格蓄電池平均電壓降到1.33V時終止,放電結束后,長海斯達蓄電池應完全充電并調整好電解液比重及液面高度。以上為一個循環耐久能力單元。
蓄電池從循環耐久能力試驗的第三個單元開始,在36次循環和開路.放置96h后,在沒有再充電情況下,放入低溫箱或降溫室,使長海斯達蓄電池電解液溫度降至-18C士1C (做法與低溫起動能力試驗相同),然后,在低溫室內或低溫箱取出后1min內, 以規定的電流Ir進行放電,至單格蓄電池平均電壓降到1.0V終止,記錄放電時間。
低溫放電時間低于60s的單元,不計入承受循環耐久能力單元。循環耐久能力試驗后,蓄電池不得進行任何其它試驗。合格標準:至少承受3個循環耐久能力單元